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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由的职责 使他者自由 以行动 扩散 成制度 与文化

创建于:2025年8月10日

自由的功能是让他人获得自由。——托妮·莫里森
自由的功能是让他人获得自由。——托妮·莫里森

自由的功能是让他人获得自由。——托妮·莫里森

从“自我权利”到“互为自由”

首先,这句话把自由从个人占有转向关系使命:一个人的自由要通过让他人也能自由来完成。以赛亚·伯林在《自由的两种概念》(1958)区分消极与积极自由,莫里森的表述更接近“积极”的维度——能力与赋权。顺势而下,阿马蒂亚·森在《以自由看发展》(1999)强调自由是能力集的扩展,这种扩展只有在社会交互中才能稳固。换言之,我的解放若不能打开他人的选择之门,不过是暂时的私利。

语言如何解放:莫里森的提醒

接着,莫里森把语言当作最现实的解放工具。她在诺贝尔演讲(1993)指出,压迫性的语言不仅描述暴力,且本身就是暴力;而活的语言能使人再度成为主体。她的《宠儿》(1987)通过记忆与叙述,让被奴役历史从沉默中回声,这种讲述同时为读者开辟道德想象的空间。于是,言说与倾听本身便是让他人获得自由的起点。

历史回响:把自由传递给他人

顺延至历史,解放从来通过“我—他者”的连锁完成。弗雷德里克·道格拉斯在《逃奴自传》(1845)以亲历书写唤起北方公众同情与行动;哈丽雅特·塔布曼在地下铁路(1850年代)多次返身南方解救同胞,她的自由因此成为他人的通行证。更进一步,罗莎·帕克斯的拒让(1955)引发蒙哥马利抵制运动,显示一个人的拒绝如何组织集体可能。自由由此呈现出可传递的外溢效应。

从公民行动到制度化保障

然而,仅靠个体勇气不足以持久,因此自由需要被制度化。汉娜·阿伦特在《人的境况》(1958)将自由定位于公共行动与共同世界;而保罗·弗莱雷《被压迫者教育学》(1970)主张通过对话式教育,让人学会与他人共同行动。民权组织者埃拉·贝克倡言“强大的人不需要强人领袖”(约1960),强调分布式领导。由此,投票权、程序正义与可参与的组织,成为让自由从瞬间跃迁为结构的装置。

知识与技术:让自由可复制

紧接着,在知识与技术领域,自由的可复制性尤为明显。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(1989)与 Linux 社群展示了“可复制即权力”的逻辑:我获得使用与改写的自由,同时必须保留他人的同等自由。类似地,MIT OpenCourseWare(2001)与维基百科(2001)以及 Creative Commons 许可(2002)把稀缺的知识转为公共物,扩大了学习与创作的入口。由此,分享—再创—再分享的循环,使个人的自由稳定地转化为群体能力。

伦理实践:避免救世主,生成共力

不过,若忽视伦理,解放很容易滑向“救世主情结”。因此,实践层面需要把“为他做”转为“与他共做”。非洲人文观念“乌班图”(Desmond Tutu, 1999)提醒:我是我们之因为。操作上,这意味着分享决策权、透明资源、保护异议与错误的空间,并让受影响者主导议题。与此同时,言论自由也要与免于伤害并置——正如莫里森警告的“语言可以致伤”,规范仇恨、守护弱者的发声,才让公共自由成为每个人都能使用的工具。

复利效应:以他者为尺度的自由

最后,莫里森的命题把自由变成一种可产生复利的承诺:当我把自由用于放大他人的能力时,我们共同获得更稳固的安全与尊严。正如纳尔逊·曼德拉在《漫漫自由路》(1994)所言,真正的自由是尊重并增强他人的自由。由此,审视每一份权利、每一次表达与每一笔资源的去向——它是否让更多人能选择、能参与、能退出——便成为衡量自由是否完成其功能的实际准绳。